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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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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  总 则

第一条  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;简称为:河南省红基会。英文译名为“Henan Red Cross Foundation”,缩写为“HNRCF”。

第二条  本基金会是从事公益性、非营利性活动的慈善组织,主要活动范围在河南省。

第三条  本基金会的宗旨:弘扬人道、博爱、奉献的红十字精神,致力于改善最易受损人群的生存和发展境况,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,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。

第四条  本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,应当遵循合法、自愿、诚信、非营利的原则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不得违背社会公德,不得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。

第五条  本基金会开展公开募捐,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遵守《慈善法》、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。

第六条  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00万元,来源于河南省红十字会国药基金捐赠,均为合法的捐赠财产。

第七条  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河南省民政厅;业务主管单位是是河南省红十字会。

第八条  本基金会的住所: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与德善街交叉口东北角。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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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
第九条  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:

(一)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、《河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>办法》,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活动,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;

(二)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时,开展赈灾救助活动;

(三)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,关注和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;

(四)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,资助和支持教育事业;

(五)扶危济困,敬老助残,兴办老年福利事业;

(六)开展与国际及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交流与公益合作;

(七)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红十字特色的其他公益活动;

(八)广泛募集公益资金,增加基金来源,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,实现公益基金的保值增值。

(九)受委托完成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河南省开展的各项工作。

本基金会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、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慈善活动,做到公开、透明。

第十条  本基金会从事慈善活动的领域:

(一)扶贫、济困;

(二)扶老、救孤、恤病、助残、优抚;

(三)救助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;

(四)促进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事业的发展;

(五)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;

(六)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对外交流与公益合作。

第十一条  本基金会开展慈善信托业务,按照《慈善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
第十二条  本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,遵守《慈善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。